肃州区检察院反渎局“三结合四查看”
认真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肃州区院反渎局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导向,提出“三结合、四查看”法,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问题查深找实、缺点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三结合”,从实出发,以改固实
一是将专项整治与学习活动相结合,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及《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精神,并提出要求,实现真学实学、学深学透;二是将专项整治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强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敢于“较真动硬”,勇于“揭短亮丑”;三是将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对照查摆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察人员和律师交往、执法办案流程和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实现办案中强化整治、整治中加强办案,实现以整治促进办案质量提升,推动反渎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四查看”,以点查面,全面整改
一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办案作风是否严谨,执法程序是否严格,执法纪律是否严明;二看干警是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服务大局理念;三看办案中是否从细节入手,作风干练,不让办案对象产生可猜测的不当言行;四看是否严格执行办案规程,结合该院检务公开制、权利义务告知制、举报渠道公示制、办案情况回访制等相关要求严格履职,认真执行所有纪律规定。
肃州区院反渎局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全力纠正反渎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反渎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