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维艰,每一个创始人都会竭尽所能来发展壮大企业,然而又很多企业因为初始股权分配不合理,导致公司没有决策人,股东之间矛盾重重,企业发展缓慢,最终导致创业失败。所以一个公司的股权分配直接决定了其权利的分配,而权利的分配又影响着公司的决策和运营。那么什么样的股权比例最好?或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和老板的股权和股份的分配比例有相关资料吗?这个问题可能上帝也回答不了,股权设计不是常识题和填空题,股权设计是动态的艺术创造,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股权设计不像“一周有几天?7天”那么简单,也不是给你几个合同文本替换一下主体名称及数字那么简单。想要做好股权设计,首先自身对股权知识要有较深的理解,再者就是需要有大量落地经验的咨询团队外加好的工具,才能设计出比较适合自己企业的股权架构。
股权分配
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许志刚老师在华起股权课堂上说到的关于公司治理结构及控制权问题,希望对各位企业家有一定启发。
许老师讲授股权知识
一、核心股权比例
首先主要提醒三个核心的股权比例,67%、51%、34%。
1、67%,拥有绝对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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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拥有绝对控制权,占到三分之二,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公司章程是除了《合同法》《公司法》之外,能够约束股东权利和义务最重要契约。
2、51%:拥有相对控制权
51%:拥有相对控制权,占比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表决和控制:比如制定董事会和高管的薪酬,以及股权激励等。
3、34%:拥有一票否决权
34%:拥有一票否决权:占比大于三分之一,对于股东会的决策,有直接否决权。这是针对67%而相对设定的。
二、其他股权比例
其他几个股权比例可适当关注:
30%要约收购线:证券交易所规定,持股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以上,继续增持股份的,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
20%同业竞争警戒线:大股东、子公司、并列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持股超过20%,存在类似业务的进而可能存在同业竞争。
10%临时会议权:超过10%股东,可以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可以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持股超过5%股东,重点关注同业竞争,收购上市公司超过5%股权,变动需要公告。
3%临时提案权开小会:持有超过3%股份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1%代位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
徐小平说:创业的基础就是两个“一个是团队,一个是股权结构”。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一定做不成。对公司而言,股权背后链接着公司的资源配置、利益分配与公司治理,也代表着共创共担共享的创业文化。分好股权,可以助力企业吸引人才、资本与资源,共同做大蛋糕,成就的是“创业故事与中国合伙人"。分不好股权,做不大蛋糕,酿成的可能就是“创业事故与中国散伙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