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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司法局组织学习《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
作者:董杰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30

    1月30日上午,肃州区司法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局党总支书记贾海涛全文宣读了文件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熟悉了解《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治四风”、抓整改、强素质,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建设平安法治肃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会上贾海涛指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中央将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的重点转向了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党的纪律教育。会上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认真思考。我们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工作,身上的担子很重,不学习、不严格要求自己就做不好本职工作。学习绝不是自己的好恶问题,这是组织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党面临新的任务,有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上、理论上、党性上做好准备。二是要认真对照,检讨自身。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情况,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情况。三是要集中交流,深入谈心。民主生活会给大家提供了谈心交流的机会,是一个加油站,对彼此和工作都有好处。

    各党支部书记、局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通过此次学习,局机关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了机关党总支的凝聚力,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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