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2月21日,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举行了2014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的签订仪式。
仪式正式开始前,该区司法局局长贾海涛全面详尽地解读了肃州区司法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组织大家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报了2013年肃州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情况,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争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好干部。
仪式上,肃州区司法局、局严格落实了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新举措。贾海涛与各副局长签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副局长再与各自分管的所、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所、股、室、中心负责人再与所在部门干部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5份,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还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摸底和廉政教育力度,要求全局干部公开承诺,填写党风廉政承诺书,全局共填写党风廉政承诺书48份,达到了人手一份。
贾海涛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接受实践检验,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岗位与品位、本事与本分、干事与干劲的统一,坚决不做“苍蝇”,人人争当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人民满意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