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法院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纠纷邀请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截止2017 年成功调解各类纠纷70余件。
何某要求薛某偿还借款5万元,立案庭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薛某认可借款的事实,当即邀请人民调解员到现场调解。通过法官耐心释法,人民调解员耐心疏导,双方达成了定期还款协议。邵某与酒泉市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吴某与陈某不当得利纠纷,经过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诉前调解化解纠纷,90%以上的做到一次性解决,程序简便,让群众少跑路。而且,经济成本低,不收取费用,为群众累积节省资金支出3万余元。
诉前调解具有成本低、调解时间短等优势,通过诉前调解,不仅能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外,而且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减少了纠纷双方的诉累。这是肃州区法院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作出的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