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开展“冬日暖心”涉农民工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统一行动部署的要求,肃州区法院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冬日暖心”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12月18日,肃州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志清宣读了“冬日暖心”执行行动实施方案,对此集中行动作了安排部署。他强调,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快速反应功能,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作用发挥到最大,强化强制执行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用好失信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凡涉执办案人员,必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力争于2018年2月9日前将省法院筛选出的164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执行不能案件要积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
截止12月28日,肃州区法院在“冬日暖心”执行行动中,共传唤被执行人76人,拘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15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6名(自然人41名,法人5名),执结案件12案,执行到位23万元;将下落不明的18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协查,已控制5人,其中3人主动缴纳案件款,2人被司法拘留,“冬日暖心”执行行动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