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领导之窗 通知公告 平安建设 法治建设 队伍建设 政法综治 社会治理 维护稳定 防范邪教 人民法院
检察工作 公安战线 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政策法规 他山之石 政法文化 平安提示 见义勇为 铁路护路 基层风采
 您现在的位置: bet365电脑网址 >> 长安频道 >> 政法之窗 >> 人民法院 >> 法官风采 >> 正文
法官耐心释法促调解 被告当场履行化纠纷
作者:王晶晶 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0

2017年12月20日上午,肃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成功调处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被告赵某当场履行责任,支付原告张某装修工程款12000元。
    2016年11月28日,张某与赵某签订《装修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将其承租的房屋交由张某装修,用于开店。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装修,工程结束后,经结算赵某欠张某工程款16200元。事后赵某一直以装修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张某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所欠工程款。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赵某提出对房屋的装修质量进行鉴定。主办法官考虑到做鉴定需要花费太长的时间,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于是主动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经过主办法官不厌其烦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从他们各自利益点出发,释明了法律后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装修工程款12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赵某前往银行支取现金,当场向原告张某支付了12000元。自此,一起矛盾激烈、历时一年的装修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章录入: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法院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中共肃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Copyright 2014-2020  备案证书号:陇ICP备13000927号-2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西大街5号  邮编:735000  电话:0937-2652142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浏览本站会得到最佳视觉效果   技术支持:酒泉经典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