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排查化解机制。细化完善排查化解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平时滚动排查、重要节点集中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制度,着力解决排查不深入不细致、对不稳定因素发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完善维稳信息工作机制。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专业情报信息队伍和群众信息员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信息不够灵通,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等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暴力犯罪事件等工作预案,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定期组织演练,使各部门熟悉具体任务和处置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是完善维稳工作保障机制。重点健全完善综合维稳机制,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维稳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五是完善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注重发挥好社区基层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严格落实日排查、周调处、月研判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严防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