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两个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和谐的转变,通过近几年的学习探索,乡上把风险评估作为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先决条件来实施,为全乡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五步工作法”。
第一步:确定评估事项,全面掌握情况。重大政策或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必须进行风险评估的事项作出决策前,按照“不评估不决策”的原则,成立由事项涉及部门和综治、司法等部门参加的评估工作小组,对评估事项进行深入调查,查阅、收集相关文件、资料,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并将该评估事项书面报乡综治办和区维稳办。
第二步:开展调研论证,准确识别风险。项目责任主体按照评估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对拟定事项在实施区域进行公告、公示、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群众座谈会以及实地踏勘和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收集利益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映和评价,准确掌握村情民意。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客观真实地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特别要对评估事项启动后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规模范围作出评估预测。走访、座谈情况和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排查调处的稳定隐患,要分别登记在《泉湖乡风险评估登记册》和《泉湖乡稳定隐患登记簿》内的登记表中,作为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步:形成评估报告,制定维稳预案。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由责任主体撰写项目基本情况和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化解预案、稳控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估报告,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该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二是评估情况;三是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工作预案;四是综合评价或建议。
第四步: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主体部门对事项评估后,领导小组根据稳定风险的大小,按照低、中、高三级风险等级划分,对事项是否实施作出决定,报乡综治办进行审查。
第五步:及时跟踪反馈,加强风险调控。责任主体和乡综治办对已经评估审查、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不稳定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调控风险,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事端,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严防事态恶化升级。(肃州区泉湖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