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早在“3.21综治集中宣传日”活动中,我区就将“国家安全”纳入宣传重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增强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4月15日,市、区两级联动,在肃州区政府广场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市、区国安办牵头组织,市国安局,市、区政法委、维稳办、综治办、防邪办及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62家成员单位共计200余名干部、300余名综治维稳信息员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副市长、区委书记杨金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军,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唐仕发,市国家安全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岳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祥等市区领导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并亲自参与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对国家安全知识的询问和了解。
集中宣传活动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为主题,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工具,采取设立宣传台,宣传栏、橱窗、板报,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牌、发放宣传品、现场咨询,在平安网、肃州区长安网门户网站集中宣传,在区政府楼前、区文化馆门前及鑫利商城电子屏和城区出租车顶灯、沿街商场、企业门点电子屏以及肃州电视台滚动播放“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等内容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治安防范、反邪教警示教育等相关知识。宣传人员还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疑问,引导居民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依法维权、信访,依法行使权利、表达利益诉求,有力增强了广大群众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和组织应尽的义务”的思想自觉性。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热情高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活动当天,各乡镇、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的“法律九进”活动要求,纷纷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生,深入集镇、广场、车站、市场、医院、学校、企业等人口密集场所和繁华地点设立了宣传点,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延伸到了最基层,全区各中小学也充分利用每周一堂法制课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了讲一堂国家安全法教育课的“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据统计,活动当天全区共设立咨询点105个,展出展板近200块,悬挂宣传横幅标语40余幅,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间谍法知识问答”等宣传手册和各种宣传资料、宣传品5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各类咨询1200多人次,出租车顶灯打出综治宣传标语800条,沿街旅店、门店电子屏、电视台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宣传标语1000余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有效提升了每个公民和组织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汇集了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全面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良好社会氛围。